到2031年4月前,所有已注册消费税(GST)的企业,必须通过InvoiceNow网络,以电子方式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呈交发票。税务局也公布实施这计划的具体时间表。

根据税务局星期四(2月26日)发布的文告,计划将按照注册消费税企业的营业额分阶段实施。2028年4月起,所有新强制注册消费税企业,以及年应税供应额(total annual supply)不超过20万元的现有消费税注册商,须通过InvoiceNow网络提交发票数据。

从2029年4月起,措施将扩大至年应税供应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注册商;2030年4月起,涵盖年应税供应额不超过400万元的注册商;直至2031年4月起,年应税供应额超过400万元的注册商也须遵守有关规定。

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萧振祥星期四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财政部的开支预算时,宣布已注册消费税企业须全面转用InvoiceNow网络呈交发票的消息。

萧振祥指出,这将使约9万家企业加入InvoiceNow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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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消费税企业 2031年4月前须通过InvoiceNow呈交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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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1月起 本地消费税注册公司逐步加入全国电子发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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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也为转用这网络的企业提供援助,包括免费提供一套兼容InvoiceNow的软件,以及新的现金补助,用于抵消转用InvoiceNow软件的运营成本。

其中,小型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元,大型企业最高可获得5000元。

自2025年11月起,自愿注册消费税的新成立公司,已必须通过InvoiceNow网络向税务局呈交发票。萧振祥透露,目前超过6万3000家企业正在使用这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