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网媒“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 简称TOC)的出版商Miao Yi Infotech公司及总编辑许渊臣,诽谤大华银行(UOB)的指控成立,须向大华银行支付12万5000元的赔偿金。

根据法庭星期三(3月4日)公布的判词,除赔偿金之外,答辩人还须支付1万6500元的固定诉讼费,以及约1500元的杂费。

大华银行此前对许渊臣提起诉讼,主要因为“网络公民”发布的一系列文章和社交媒体贴文,指控大华银行存在不当行为。

在一篇名为《前总裁指控大华银行胁迫、威胁并进行5亿元公司掠夺》的文章中,它声称大华银行在处理客户永记物流集团(Yang Kee Logistics)的商业活动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当行为。

尽管大华银行的律师在文章发布隔天马上发出律师函,网络公民仍发布多篇文章及相关脸书贴文。文章称网络公民对“大华银行及永记物流集团争议”进行了“曝光”,并且是唯一一家发布辜健聪一方说法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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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还质疑包括由公共资助的新报业媒体信托(SPH Media Trust)在内的其他新闻机构为何没有调查此事。网络公民在文章中写道:“在网络公民,我们拒绝保持沉默。我们核实了事实,寻求了法律意见,并做出了发表的编辑决定。因为新闻业不是为了求稳,而是在他人视而不见时挺身而出。”

事实上,在辜健聪在网上发表一份34页长法定声明,指大华银行和大华数名高级职员在处理与公司的多项商业活动过程中行为不当后,《联合早报》立即联络上辜健聪,并与他进行访问并报道。

永记物流集团是在2022年5月进入破产管理程序。集团在裕廊渡头路、大士南1连路和大士1道各有一座物流房地产。根据辜健聪发出的法定声明,这些房地产都抵押给不同银行,以取得贷款。

大华银行当时已驳斥辜健聪的指控,指这些指控毫无根据且具诽谤性,要求他对大华所发出的诽谤性言论道歉。但辜健聪拒绝。银行因而对他提起诉讼,同时也对网络公民采取法律行动。

法庭在判词中指出,网络公民的诽谤性出版物“触及了银行机构声誉的核心要素,并在线上平台广泛传播”。公众对文章和贴文的负面评论显示,这些指控确实损害了大华银行的声誉。

然而,法庭判词也指出,大华银行未能证明答辩人(网络功公民出版商及许渊臣)存在恶意,也无法断定答辩人明知这些指控不实。助理主簿官拉贾拉姆(Vikram Rajaram)说:“这是因为起诉人(大华银行)首先未能充分证明这些言论的虚假性。”

他补充说,大华银行的唯一事实证人 (factual witness)并未实质地回应文章中提出的任何具体指控,例如,大华银行没有详细说明它与永记物流交易的相关事件版本,而仅仅是在没有详细说明或支持文件情况下,声称诽谤性言论“虚假且毫无根据”。法庭还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大华银行曾与答辩人进行“实质性”接触,以证明这些指控是虚假的。

大华银行发言人回应《联合早报》询问时,对高庭裁定网络公民诽谤银行的结果感到满意。

发言人也说:“ 银行已暂停对辜健聪的诽谤诉讼,因他已被另一家银行裁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