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不流外人田,大部分本地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本身是公司的大股东或是大股东的家庭成员。这意味着,他们在委任独立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时具有显著影响力,可能间接左右自身薪酬决策。

与此同时,尽管本地上市公司在董事与总裁薪酬披露方面已有所改善,但对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大股东、董事和总裁存在关联的员工薪酬,整体透明度仍显不足。这可能导致薪酬水平不当或过高,从而损害小股东利益。

这项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教授麦润田开展的研究,于星期一(3月23日)在企业治理机构GDInstitute(简称GDI)举办的研讨会上发布。麦润田也担任GDI董事主席。

根据研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不少公司委任大股东或大股东的家族成员担任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在332家公司中,共有473名执行董事是大股东或与大股东有关联,仅22.5%的执行董事不属于这一类别。

执行董事在公司中扮演关键角色,负责提供战略领导、监督整体管理、治理和财务可持续性,以及推动运营效率。他们日常参与公司事务,并与非执行董事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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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也发现,既为大股东或与大股东存在关联的执行董事,他们的薪酬普遍高于同规模公司的同行。

麦润田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实际上,大多数公司只是照搬公司治理守则,并未真正披露任何关于薪酬政策的信息。”  

这项调查涵盖510家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均在2026年2月前发布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或之后财年的年报。研究覆盖房地产投资信托、商业信托,以及合订信托。

在披露与大股东、董事和总裁存在关联的员工薪酬的公司中,超过一半的公司未披露具体薪酬信息,或仅以薪酬区间形式呈现个别员工收入。这使投资者难以掌握相关员工的薪酬情况。  

整体而言,董事薪酬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未见明显关联。相比之下,公司规模似乎才是影响薪酬水平的更关键因素。

本地上市公司总裁平均总薪酬为124万元

本地上市公司中,大中小型市值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中位薪酬,分别为261万、113万和43万1000元。

针对这项研究,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星期一在GDI举办的研讨会上指出,多年以来,新交所公司治理守则建议公司披露每名董事和首席执行官的具体薪酬。不过,大多数公司仍倾向于利用规则灵活性,以区间形式披露薪酬。

陈文仁说:“公司认为,使用薪酬区间更为合适,因为它既保护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的隐私,又向股东提供足够的信息。但当薪酬区间宽达25万元时,股东很难看出薪酬逐年发生多少变化。”

他指出,新交所在2023年修改规则,要求公司披露对董事和首席执行官的具体薪酬金额。“许多公司正首次披露具体薪酬,合规率尚未达到100%,但已经接近。”

陈文仁强调,披露薪酬有助增强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的问责性。这使投资者能够做比较,同时也让他们在股东大会上,对董事选举和薪酬事项进行有根据的质询和投票。

GDI于今年1月26日正式启动,这家独立非营利机构主要面向上市企业董事及治理专业人士,目的在于提供启发治理思维和推进卓越治理实践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