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区域内具成长潜力的优质公司考虑在新加坡上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拟修订监管框架,简化新加坡与纳斯达克两地上市的流程。
国家发展部长、金融管理局副主席徐芳达星期二(4月7日)在国会针对《证券与期货(修正)法案》提出一读,以推动落实设立环球上市板(Global Listing Board)的政策。
根据修正法案,通过环球上市板,发行人能够在简化监管框架下,同时在新交所和纳斯达克上市。相关法案也赋予金管局灵活性,可在未来与其他海外交易所采用类似的双重上市安排框架。
金管局星期二发布简要说明,指法案新增第13A部分,授权金管局制定法规以推动双重上市板的设立。这意味着,日后想要在纳斯达克和新交所同时挂牌的企业只需使用一套招股书文件即可,确保两地上市流程一致。
此外,法案也会修订条款,让计划上市的公司能更早与散户投资者接触,包括允许发行人向散户发布初步招股说明书。根据现有规定,只有机构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才能获得初步招股书。
法案也规定,发行人不得以初步招股书为依据作出任何要约,且必须说明文件内容可能会修改。一旦最终招股书准备就绪,发行人也须尽力通知接收者。
对于赞助型存托凭证(sponsored depositary receipts),法案则规定招股说明书应由发行人注册招股说明书,而非由存管机构负责。这么做是为了确保投资者能获取发行人的信息。
两地上市计划是新加坡证券市场检讨小组提出的措施之一,目的是吸引以亚洲市场为核心,并计划扩展到全球的高质量增长型公司上市。
新交所在去年11月宣布推出环球上市板平台,让企业只需一套招股书文件,即可同步在纳斯达克和新交所挂牌,预计可在今年中启动。
金管局和新交所监管公司在今年1月针对这项计划展开公众咨询。这场公众咨询活动已在2月8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