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船运业领军人物张松声与他担任主席的胜狮货柜企业,被美国司法部指控与另外五家集装箱公司串谋操纵价格后,公司股价大跌近14%。
在香港上市的胜狮货柜企业(Singamas Container)星期三(5月20日)在港交所发表文告说,截至公告时,公司和张松声仍未收到美国司法部发出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已就此咨询外部法律顾问。公司仍然照常运作。
胜狮货柜企业星期三要求暂停交易,星期四(21日)早上开盘恢复交易后,股价即大跌超过10%。星期四收盘时,公司股价已跌近14%,收报0.51港元(0.083新元)。
直至截稿前,《联合早报》仍联系不上张松声。
胜狮是太平船务(PIL)的子公司,而张松声也是太平船务的执行主席,他同时担任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主席。
据了解,工商总会已知晓美国对张松声的指控,但由于调查还在进行中,工商总会目前不会就此发表看法,会继续留意事态发展。
美国司法部是于星期二(19日)发表文告,称有六家集装箱公司涉嫌在2019年11月至2024年1月间串谋操纵集装箱价格,导致价格在2019年至2021年间上涨约一倍。
不过,美国司法部没有公开其中两家涉案公司的名字,只提控了四大集装箱公司及他们的七名高管。
被控的四家公司是胜狮货柜企业、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上海寰宇物流装备,以及新华昌集团。涉案的七人包括张松声、胜狮货柜市场总监马南庆、中集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麦伯良、中集集团副总裁黄田化、中集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万永波、上海寰宇旗下东方国际集装箱总经理李前敏,以及新华昌集团总裁张钰强。
马南庆今年4月14日已在法国被捕,目前正等待引渡至美国。
公诉书:限制产量令集装箱价格从1600美元涨至3500美元
根据公诉书,中集集团、新华昌集团、东方国际集装箱和一家未被点名的公司早在2019年3月便开始讨论限制干集装箱的产量和定价。它们计划通过多项措施限制产量,包括限制每日工时、在厂房安装产量监控器、不建造新工厂,以及对超额生产的公司施予罚款。
胜狮和另一家未公开名字的公司相信是于2020年3月加入这项协议。
涉案公司为美国、欧洲、中国等地的大型集装箱租赁公司、船务公司和物流公司供应集装箱。
公诉称,由于这些公司限制产量,20英尺的集装箱价格在2019年至2021年间,从约1600美元(约2048新元)上涨至超过3500美元。
四家集装箱生产商的盈利据称也因此在冠病疫情期间上涨近100倍。其中,中集集团的集装箱生产业务盈利,从2019年的1980万美元上升至2021年的17亿5000万美元;胜狮则转亏为盈,于2021年取得1亿8680万美元净利,逆转2019年约1亿1000万美元的亏损。
根据美国反垄断的《谢尔曼法》(Sherman Act),违例的个人可面对10年监禁及100万美元罚款;企业则可被罚最高1亿美元。
不过,美国司法部强调,所有被告在法庭裁定罪成前均被视为无罪。
分析:美“非法长臂管辖”疑针对中国
观察人士认为,北京很可能会视此案为美国政府滥用国内法实施“非法长臂管辖”的又一典型案例。美国司法部此举也表明它正试图扩大制裁与起诉名单,将更多中国领头企业卷入其中。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江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美国的起诉属于行使本国法设立的长臂管辖权,这本身不符合国际法上各国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但美国行使长臂管辖权已司空见惯。“长臂管辖”指司法机关对于住所或居所在其域外人员或实体实施的管辖。
王江雨说:“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要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不赞同各国滥施长臂管辖,但国际法对这类长臂管辖并没什么办法,最终是国家管辖权与反制措施之间彼此对抗。”
他指出,美国这次是利用反垄断法里的“效果原则”(Effects Doctrine),把该案纳入“长臂”的管辖范围。
王江雨也说,在中美地缘政治竞争的背景下,把这个案件形容为美国针对中国采取的遏制行动也丝毫不令人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