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宝有限公司(Keppel Ltd.)子公司去年卷入雅加达土地所有权诉讼,雅加达高等法院维持此前不予受理的裁定,且下令起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吉宝星期二(5月26日)通过新加坡交易所披露,雅加达高等法院已于5月13日维持雅加达南区法院早前作出的裁决,即对起诉人的诉讼不予受理。

这起民事诉讼由名为敦巴(译音,Tumpal Hutabarat)的男子,对吉宝印尼子公司PT. Kepland Investama提起。

敦巴声称拥有面积达2万4500平方公尺(约26万3716平方英尺)的地段,这幅地段与吉宝开发的雅加达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大楼(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Jakarta Tower Two)所在地段重叠。

起诉人要求公司宣告,他是有争议地段的合法业主,并赔偿2.28万亿印尼盾(约1亿6300万新元),同时归还未开发的有争议地段。

延伸阅读

吉宝子公司雅加达土地诉讼胜诉 原告被驳回
吉宝子公司雅加达土地诉讼胜诉 原告被驳回
吉宝子公司因雅加达土地拥有权问题 面对2.28万亿印尼盾民事索赔
吉宝子公司因雅加达土地拥有权问题 面对2.28万亿印尼盾民事索赔

这名男子持有一份大约于1954年获得的文件,但根据印尼法律,这不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文件。PT. Kepland在2000年收购有争议地段,并持有地段拥有权证书。

这不是第一次有当地居民向吉宝索取地段拥有权和赔偿。拉登(译音,Raden Saleh Abdul Malik)在2022年起诉PT. Kepland,声称他曾向敦巴购买有争议的地段,并索取拥有权。

吉宝星期二闭市股价下跌2.08%,报10.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