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认定新加坡未全面禁止或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措施,因此拟对约三分之一的新加坡输美产品加征12.5%关税。贸工部表明,将继续与美方接触,探讨可行方案。
贸工部星期五(7月24日)回答《联合早报》的询问时说,当局将继续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沟通,探讨相关方案。有关关税具体实施方式,将在准备就绪后公布。
美国是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强迫劳动为由,对我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征收10%或12.5%的关税。
对此,贸工部发言人说:“强迫劳动破坏公平开放的贸易。新加坡不容忍这种行为,并拥有完善的执法框架,在打击境内这类非法行为方面有着良好的记录。新加坡也一直积极推动国际劳工标准,以解决强迫劳动问题。”
强迫劳动(forced labour),是指在违背人类意愿下,被惩罚或威胁的方式劳动。这包括童工、人口贩运、抵押劳工等。
贸工部指出,强迫劳动是一个跨国问题,各国须互相合作,从源头上解决才是最有效的办法。
贸工部说:“新加坡始终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维护高标准的劳工权益,并与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合作,制定措施解决强迫劳动产品问题。”
我国正与其他15个经济体,接受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根据301条开展的调查,以查明与制造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和生产相关的行为、政策和做法。目前,这个调查的调查结果和拟议行动尚未公布。
工商总会:企业应尽快评估产品分类并与客户沟通
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SBF)主席李坚辉则说,新加坡尚未禁止进口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企业认识到解决全球供应链中强迫劳动风险的重要性,并准备为此尽一分力。”
他也说,赞同政府已充分考虑到美国的举动,可能对企业和新加坡作为全球贸易中心的地位造成的影响。
“明确的指导和充足的过渡期,对于帮助企业有效合规至关重要。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随时准备与政府和行业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并提供来自商界的反馈意见。”
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建议,企业应首先确定出口产品是否在关税范围内或属于豁免范围,然后再评估影响。在美国市场有业务的企业,也应审查产品分类,尽早与客户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