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将大华银行(UOB)针对发展商力宝滨海精品公司(Lippo Marina Collection)的贷款欺诈案赔偿金从1770万元增加至7610万元,是原判决的四倍多。

《商业时报》星期一(8月24日)报道时指出,此前,大华银行就虚抬公寓价格导致银行发放更高额住房贷款一事提起上诉,并部分得直。

在星期一,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提高了判给大华银行的赔偿金额,理由是损害金额增加,以及需支付额外赔偿额的判决前利息。

2011年至2013年间,大华银行向38个滨海精品公寓单位的买家发放房屋贷款。力宝滨海精品公司与这38名买家合谋,人为抬高这些公寓的售价,以欺骗大华银行,使银行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金额发放房屋贷款。

这38名买家由两名房地产中介介绍给发展商,发展商同意向买家提供“家具回扣”。这些家具回扣旨在将房屋的购买价格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降低到实际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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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具回扣,大华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高于银行若知晓实际购买价格的情况下本应发放的更高额贷款,并在不知情中违反了贷款与估值比率顶限(Loan-To-Value limit)。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当时的规定是,银行在发放房屋贷款时,贷款与估值比率不得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