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给残障运动员更多支持与奖励

残疾运动员叶品秀屡屡在比赛场上为我国争光。(档案照)
残疾运动员叶品秀屡屡在比赛场上为我国争光。(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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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2021年10月9日

残奥会的金牌得主是否也应和奥运金牌得主一样,获得100万元奖金?这个课题最近引起了国人的热烈讨论,结果是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应该平等,有人则认为不能无视差别的现实存在。不过,大家似乎有一个共识,即残奥金牌得主能获得的20万元奖金应该提高。至于该提高多少,则还没有定论。

可以肯定的是,参与奥运和残奥的运动员,都各自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国际竞技场上为国争光,都应该获得我们的肯定和表扬。为此,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最近特别在国会提出动议,表扬新加坡代表团在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贡献。

他也透露新加坡全国残奥理事会正着手让出征重大赛事的残障运动员,获得更优厚的现金奖励。新加坡残奥理事会和一些机构和商家正在洽谈,计划在10月16日举行的“运动员成就奖”(Athletes’Achievement Awards)颁奖典礼上公布最终奖金。我们不妨静待佳音。不管奖金能调高多少,都应视为对残奥及其他体障运动选手的进一步肯定与奖励。

目前,非残障运动员会在“大赛奖金计划”(Major Games Award Programme)下获得新加坡全国奥委会颁发的奖金;而残障运动员则是通过“运动员成就奖”获得新加坡全国残奥理事会颁发的奖金。两项奖励计划都由私人赞助商资助,奖金分别由新加坡全国奥委会和新加坡全国残奥理事会筹集和决定。颁发的奖金根据各重大赛事的水平、规模和项目分级。

由此可见,奖金的数额也反映了社会人士对运动员的支持和肯定的程度。运动员在各种国家赛事中名列前茅,都被视为他们所代表的国家或地区的荣耀,奥运会是最高级别的国际运动会,因此格外受到重视。百万元冠军奖之设,主要在于激励我国健儿在奥运会赛场全力以赴,争取登上最高领奖台。

但奥运奖金和残奥奖金的差别,反映了在一般人的观念中,两者还无法等同而论。但随着社会的演进,这种观念确实有必要跟着适当调整,以彰显社会的包容性和公平性。残障运动员要在国际赛事,特别是残奥会上夺奖,也和其他运动员一样,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和心血。

由于体障因素,他们须要克服更多的难题,其艰辛程度也许是外人难以体会的。因此,我们恳切希望有更多的赞助商能鼎力支持“运动员成就奖”,让全国残奥理事会有更充裕的资金可以分配。

此外,我们也觉得,对运动员的奖励也不应只限于一次过的奖金,肯定他们的贡献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不管是正常与体障,所有运动员也是一个社会自强不息,力争上游的象征,他们在国际上的表现可以激励人心,也可以凝聚民气。以残疾奥运会金牌泳手叶品秀为例,至今共夺得五枚残奥金牌和一枚银牌,她克服个人逆境的毅力和精神,就很能鼓舞人心,她这回获颁激励人心总统奖(President's Award for Inspiring Achievement)的特殊意义就在这点上。

其次,运动员也须和其他人一样过正常生活,由于平日必须花更多时间训练,也就更需要生活上的支持,比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无后顾之忧。换言之,他们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这种支持和优厚的奖金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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