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求同存异处理377A条文争论

政府计划废除不合时宜的377A条文,不意味着同性婚姻将合法化。(档案照)
政府计划废除不合时宜的377A条文,不意味着同性婚姻将合法化。(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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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许多共和联邦国家一样,《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是英国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法律。它将男性之间的性行为视为刑事罪行。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这条法律在多个国家受到挑战。

2018年9月,印度最高法院裁决这条文违宪后,其他前英国殖民地以及亚洲国家地区的同性恋群体,以这条法律有违“公平保护”的基本原则,再度在各自的法院以歧视和违宪为由提出挑战。

上星期天,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新加坡将废除377A条文。他指出,我国上一次在国会辩论377A的存废已过了15年,如今人们对这个课题的态度已有明显的改变。大多数人现在都同意,个人的性取向和性行为是私事,男性之间的性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隔天,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以及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阐明为何决定在这个时候废除377A条文。

首先,过去几年,同性恋相关群体四度通过司法途径,向最高法院提出挑战377A的申请。虽然挑战不成功,但是每一次的申请都会使社会分化。今年2月,最高法院上诉庭对一项挑战做出了裁决,总检察长和律政部长仔细研究了裁决后认为,377A将来被成功挑战的可能性很高。如果挑战成功,传统婚姻的定义以及所有以婚姻为基础的政策将受到影响。

其次,类似377A条文的敏感课题,属于政治而非司法领域,必须由国会而不是法庭来决定。如果国会不及时处理存在违宪可能的条文,法庭被迫自行诠释,将可能给社会带来连串的不良后果。

第三,虽然新加坡保留377A条文,但是政府早已表明不会执行这条法律。此外,最高法院上诉庭也已裁决,377A条文无法执行,并指出这个课题的决定应属于政治的领域。既然政府不会执行377A条文,法院也认为这条文无法执行,因此这条文等同虚设。与其让这个课题持续发酵,倒不如废除它。

政府计划废除不合时宜的377A条文,不意味着同性婚姻将合法化。实际上,为了防止相关利益团体通过司法挑战377A以改变婚姻的定义,政府将修改宪法,由国会来定义婚姻,而不是由法庭来裁决。不过,政府不会将婚姻的定义直接写入宪法,以避免引起同性恋相关群体的反弹,进一步分化社会。

黄循财指出,政府将继续维护以家庭为中心的政策,以现有一男一女的婚姻为基础所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不会改变。这包括公共住屋、领养条例、学校教学内容、广告标准和影片分级。他强调:“在现任总理的监督下,婚姻的定义不会改变。如果行动党赢得下一届大选,也不会在我的监督下发生。”

政府在“废旧法,保家庭”所推出的平衡措施,不可能让所有利益攸关方都完全满意,也难以平息这个课题的争论。有同性恋群体认为,废除377A条文但又明确规定由国会定义婚姻,是进两步退一步的做法,因此誓言将继续抗争。

另一方面,有宗教团体认为,废除377A条文将踏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滑坡,摧毁传统婚姻的定义与家庭的价值观。他们担心,这会助长声势浩大的同性恋群体,影响年轻一代的心灵。他们也要求政府把一男一女的婚姻定义写入宪法,以为现有的婚姻制度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可能引发两极化反应的敏感课题上,各利益方应该保持克制,避免仇恨言论或做出刺激对方的行为。当敏感课题闹得沸沸扬扬时,恐惧与猜忌可能引发非理性的行为。我们须要让不同的意见有时间沉淀下来,求同存异以拓展共同空间。在这个时候,各利益方若继续强行推进各自的议程,势必引起另一方的巨大反弹,并迫使沉默的大多数选边站,从而加剧两极化的反应。

俗语说,家和万事兴,家衰口不停。我们不能让377A条文所引发的争论,撕裂我们的家园。在日益不安定的国际环境中,还有许多重要甚至更急迫的问题等着解决,国人有必要维持团结互信,齐心应对国内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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