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网络和社媒有害内容亟须管制

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各种不良内容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在世界各地已经非常普遍。(档案照)
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各种不良内容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在世界各地已经非常普遍。(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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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7日

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各种不良内容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在世界各地已经非常普遍。网络霸凌现在已不是新鲜事,更令人关注的还有网络诈骗、儿童性剥削、诱导自残与自杀、假消息和阴谋论、对公共卫生造成威胁、色情诱惑、各种各样的邪淫和犯罪活动、仇恨言论、破坏种族与宗教和谐的内容,以及恐怖主义等等。

长期以来,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出于本身的商业利益考量,始终拒绝对散播不良内容负责,而把责任完全推给用户。虽然在世界舆论压力下,一些网络服务商近来不得不开始有所行动,进行一些过滤的工作,但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上至今仍然充斥上述各种不良内容,危害众多使用者,特别是青少年。因此,各国政府已纷纷制定管制措施,如德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爱尔兰和其他一些欧盟国家,都有相关立法。

我国政府本周一在国会提出一读的《网络安全(杂项修订)法案》,也是因应这一危害的新准则和新的管制机制,旨在通过立法打击网络有害内容,为本地用户打造更安全的网络空间,尤其是保护未成年用户。上述各种有害内容,都被列入法案的不良内容名单中。通过公共咨询,法案对应该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凝聚了更广泛的社会共识,也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

法案包含互联网行为准则和社交媒体内容监管准则,预计下个月在国会二读辩论。一旦通过,如面簿和Instagram这类用户较多、影响力较大的社媒业者,将受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的监管,必须制定程序或采取措施,以降低本地用户接触有害内容的风险,尤其是18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18岁以下用户较多的社媒平台,也须采取额外措施,例如制定一套社群守则,或为家长提供可过滤内容的工具。

违反条例的社媒和平台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元。被令禁止用户浏览不良内容,却不遵守禁令的业者,可能面对每日最多2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法令生效后,资媒局也有权指示社媒业者禁止本地用户浏览不良内容,或与发布不良内容的账号交流。若社媒业者违规,资媒局也可指示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禁止本地用户浏览违规网站。

各种别有居心的人通过大众媒介,散播各种有害有毒的内容,可谓于今尤烈。这是因为拜科技之赐,网络和社媒的渗透率和传播速度前所未见。网络和社媒甚至能利用人工智能,通过电脑算法摸透用户的个性、偏好等,为他们源源不断推荐信息,提供所谓个性化服务,使他们在封闭的信息回声室越陷越深。有人因此被诱导走上歧途(如自杀自残,误信恐怖主义宣传),有人因此被骗或遭到伤害(如性剥削、强奸)等等。

毫无疑问,在保护广大网民上,通过立法手段管制社媒和网络平台,是基本的需要,也是比较容易办到的。但正如通讯及新闻部所指出的,要有效应对有害网络内容,需要全社会之力。禁止、屏蔽和过滤各种有害内容是重要的第一关,对稚龄网络用户尤其重要。

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难免还是会有一些孩童或青少年会想方设法冲破这道防线。因此,父母必须负起督导和教育责任,时刻注意孩子上网的行为,与他们频繁沟通,因势利导。学校当然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网络时代,网络安全教育必须融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从小培养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律,并逐渐增强各自的辨识能力。这犹如教人远离毒品和戒赌,社会防线固然重要,个人的心理防线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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