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工总会、全国雇主联合会,以及人力部发布了首份职场疫苗接种指导原则。

劳资政三方指出,高风险行业的雇主可考虑将员工接种冠病疫苗列为公司政策和招聘标准,以降低冠病在工作场所暴发的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不过,雇主不应该强制员工接种疫苗,也不能以拒绝接种疫苗为由,解雇或威胁要开除这些员工;但是,雇主可以出于营业需要,了解员工是否已经接种疫苗。不愿接种疫苗的员工可被调往风险较低的岗位,但雇主须事先和工会商量。至于不适合接种疫苗,以及尚未轮到他们打针的员工,雇主应该豁免他们受到相关公司政策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