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新利

拜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读者吕闻关和陈利思的文章,我有一些纳闷。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认为出租组屋是不对的,或是拿来牟利的呢?

我就是一个将整个五房式组屋单位租出去的退休老人,儿女巳成家,老伴过世后,儿女担心我一个人住,所以我就搬去和儿子同住,而出租组屋所获得的房租,就当是我的生活费,这样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