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10月4日向国会提呈《保存古迹(修正)法案》一读。

这次的修法主要有两个方面:扩大对古迹的定义,以及更好地保护国家古迹的实际特色和历史意义。

目前的《保存古迹法令》着重保存建筑物和结构,以及矗立着这些建筑物和结构的地段。修改后的法令扩大了“古迹”的定义,赋权当局保存“任何场所”,即任何开放空间、内陆水域,或包含任何证明现在或过去人类活动的地段,包括完整的独栋建筑或建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