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儿童遭孔雀攻击的思考

屋主饲养的孔雀于11月28日袭击女童。(海峡时报)
屋主饲养的孔雀于11月28日袭击女童。(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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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一个三岁女童在实龙岗花园一间洋房外,遭屋主饲养的孔雀袭击。女童左眼下方受伤,伤口长达3公分。事发前,女童和家长在游乐场玩耍后步行回家,像往常一样看着洋房里的孔雀,岂料孔雀突然袭击女童。洋房的大门当时是敞开的。

新闻在社交媒体出现后,我注意到几种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此事是屋主疏忽所致,屋主若锁上大门,便可防止这件事发生。有人则认为是女童家长未能预知到本应预知的危险。也有人质疑居民在家里饲养孔雀的合法性。

屋主的疏忽显然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之一,但是屋主没有关上大门,并不构成危险。洋房居民乃至任何住宅的居民,都没有义务一定要锁门;事实上,不锁门甚至可以理解为对社会治安的信任。孔雀在一般人看来也不是危险的动物。如果仅因为“没有关门”就认定是屋主的疏忽,我认为不完全合理。

家长对于年幼孩子有监护权,应当保护孩子免于危险,但预知本该预知的危险并不是一种义务,更何况孔雀在一般人看来并不会造成危险。我们不应事后孔明,批评那个很可能正深深自责的父亲。虽然他的确有些疏忽大意,但显然这不是事情发生的主因。

我认为事情的关键是屋主违反了饲养家禽的条例,他不该让孔雀散养于院子里。《海峡时报》2016年3月3日的报道称,若饲养者拥有证书,可以合法在洋房饲养多达10只非商业用途家禽(non-commercial poultry),这包括孔雀,但饲养者必须确保家禽养在设有铁丝网的笼子里,其上必须有顶棚,也须避免笼内家禽与其他鸟类及动物接触。由此可见,洋房屋主饲养孔雀或许合法,只是饲养方式明显违规。

这件事给我们几个启示。首先,饲养宠物一定要遵守相关条例,包括在组屋可饲养的宠物种类的条例,不要为了一时开心,而将自己、家人与邻居置于危险之中。其次,提高警惕,要更善于发现身边的潜在危险,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若不幸发生意外,虽然或许是别人的错,但承受伤害的毕竟是自己。最后,我们可以热爱动物,与动物做朋友,但动物终究是动物,我们不能过于信任,尤其是不属于自己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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