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客户换电信公司 不会被收取提前终止合同费答复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2月11日刊登的伍治坚读者投函《新电信的服务终止费合理吗?》:在伍先生的投函刊登之前,我们已与他联系,并于2月10日解决了他的问题。我们为这一失误给伍先生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表示歉意。 符合条件的客户在完成合同后,将手机号码从新电信转去其他电信供应商,不会被收取提前终止合同的费用。我们的销售人员接受过处理此类请求的培训,这只是一个孤立的错误。我们正在检讨流程,以更好地服务客户,并感谢伍先生提醒我们注意此事。新电信个人通讯营运副总裁 蔡妙珍新电信上一篇未雨绸缪安身立命下一篇辣玉莎事件的省思购买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