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全职妈妈或爸爸 应按月领酬劳

读者认为在外赚钱的一方,应根据自己能力,每月给配偶酬劳,数目多寡不重要,即使只是50或100元,也不为过。(图/Pixabay)
读者认为在外赚钱的一方,应根据自己能力,每月给配偶酬劳,数目多寡不重要,即使只是50或100元,也不为过。(图/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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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联合早报》稍早提出的线上课题,即一个家庭里,在外赚钱的一方,是否应为全职留在家里照顾家庭的另一半填补公积金。我的看法是公积金毕竟是“未来钱”,不能随时动用,或许按月支付给在家的另一半一笔酬劳,钱在手中,随时能解决财务上的燃眉之急,这样比较实际。

一对男女结婚成家有了小孩后,为了可以更好的养育孩子,其中一方可能会选择回归家庭,扮演全职妈妈或爸爸的角色。在家的一方,全权负责照顾孩子与打理家庭,让在外工作的另一半可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无后顾之忧。

全职妈妈或爸爸放弃发展事业和赚钱的机会,虽然不必在外奔波忙碌,但他们揽在肩上的家务事,包括清洁工作、照顾孩子或监督孩子学习等,换做是聘请女佣来打扫、或把孩子送到托管中心,甚至送孩子上补习班等,无一不需付费。

因此,我认为在外赚钱的一方,应根据自己能力,每月给配偶酬劳,数目多寡不重要,即使只是50或100元,也不为过。这番心意,除了是对全职妈妈或爸爸为家庭付出的认可,也让他们有一些储蓄和现金来供自己支配,在金钱方面肯定比较有安全感。他们也不必想着如何去藏“私房钱”,或担心万一“私房钱”被配偶发现等问题。按月领取另一半给的酬劳,合情合理,心安理得。

最重要的是,世事难料,无人能担保婚姻双方必定会白头到老,婚姻中途,可能种种原因,导致双方分道扬镳。那时候,在家的一方如果没有储蓄,所面临的经济与精神压力,难以想象。他们把宝贵的时间都投入家庭,倾注所有心血之后,最终却不得已要单飞。

如果离婚时双方撕破脸,对方狠心切断一切生活费,在为自己争取赡养费和婚姻资产等权益之前,如果身无储蓄,要挺过心酸又悲痛的离婚过程,那处境叫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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