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午,在武吉巴督第271座前的停车场,当我把车驶出停车位时,看见迎面驶来一辆马来西亚车牌的大罗厘,我停在停车位旁边,方便让它驶过,不料,当罗厘经过时撞到我的车,车子后轮胎上方车身和后车灯损坏。

我向罗厘司机要求交换身份证和驾驶执照,但对方拒绝交换资料,我只能报警。在等待交警到来时,我发照片给常去的修车厂,他们告诉我修车费大约是1800元。

交警来了后,分别记录我们的个人资料,拍照和记录供词,并拿了我车上的行车记录器闪存卡。交警也告诉我必须到警察局报案。当天报案后便联络我的汽车保险经纪和英康保险,他们都告诉我,如果和外国车辆发生车祸,只能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这也意味着会影响我的无索赔折扣(Non Claim Discount),明年的保费会提高。由于我的保险有2000元的自付额(excess),我最终还是得自付修车费,因此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是不可行的。

英康保险职员告诉我,由于向马国车辆索取保险的手续十分繁琐,如果对方不配合或不理会,索赔概率不大,就算到最后能如愿索赔,也可能拖上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大多数修车厂都不接这样的生意。为了不拖延修车,很多车主只能自掏腰包。幸好这次车祸修理费不是太高,如果遇到严重或致命车祸,那新加坡的车主不是得吃大亏吗?

隔天早上,我到交警总部报到,负责我案件的交警告诉我,他看了我的录像后,基本上能断定是罗厘司机的错,但实际报告得等两三个月才会邮寄给我。我告诉他我的困境,并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怎么能让马国车辆进来?他告诉我他也有同样的经历,最后找到愿意给他办理第三方索赔的修车厂。

我也联络陆路交通管理局反映情况。他们建议我联络保险协会。我上保险协会网站查看关于与外国车辆发生车祸时的处理方法,令我吃惊的是,他们也建议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要向第三方索赔,就必须联络马国车辆保险公司,手续十分繁琐和漫长,所以建议只有在所有方法都无效后,才向马国的保险协会联络。

最后我通过介绍,找到一家修车厂愿意为我修理并向第三方索赔。但这家修车厂无法帮我就因不能使用汽车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索赔。这已是我所能得到的最好赔偿。

我希望陆交局、新加坡保险协会和交警,能检讨这样的情形,并改善和保障新加坡车主的权益。我觉得应该强制所有入境我国的外国车辆,购买我国保险公司的车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