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无心之过罚款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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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3月18日戴文雪先生《对执法人员的小建议》,我觉得这是“交流站”少见到的投稿,鲜少有人愿意把自己犯错的事写出来,借自己的错误提醒别人不要犯这样的错。

作者是在停车后,喉咙里有东西,走到沟渠吐掉,却被稽查人员逮个正着,求情也不被接受,被罚300元。

要把嘴里的食物残余、痰吐掉,正确的做法是吐在纸巾上,然后把纸巾丢进垃圾桶里。从作者描述,他是特地走去沟渠吐,而不是吐在地上,可见他没有意识到吐在沟渠也是犯法的。

我支持作者说的,他根本不知道把痰吐在沟渠是犯法,不是有心挑战法律,恰当的做法是给予警告,罚300元,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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