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保障食品安全是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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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6月24日刊登的林派通读者投函《不顾卫生的商家》:

林先生对位于义顺纳福城(North Point City)外行人道旁的一家商店在开门营业前,把食品放在店外一个没有遮挡的地方,无人看管的做法表示关注。林先生担心,这种对食物卫生的不良做法,可能会引来动物(猫狗)和害虫,影响食品安全。

我们感谢林先生的反馈,并将联系他确定是哪家商店,以便新加坡食品局展开调查。

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食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在食品局制定和执行监管措施的同时,零售食肆必须履行职责,遵守良好的食品卫生及处理方法。公众如发现任何可能违规的食肆,可通过食品局的网上反馈表格举报。一旦获得足够的证据,食品局会毫不犹豫地采取执法行动。

(作者是新加坡食品局联合行动署运营管理部署长侯秀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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