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乐龄活动中心的服务对象都是独居的低收入者,为这个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改善他们的生活素质。
这些年我一直在这些中心当义工,虽然到中心的老人家的身体状况不一,但比较多是行动力(沟通和反应)较差的老人家,平均年龄偏高,我们也很高兴能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欢乐。
去年,卫生部推出乐龄综合服务中心(Eldercare Centre)新模式,所有社会福利机构的乐龄活动中心(Senior Activity Centre)都更名为活跃乐龄站(Active Ageing Centre)。新的模式有两项重大变革:一、服务范围扩大到中心周围的更多组屋;二、年长者只要满60岁,不论收入水平或住房类型,都可使用中心的服务,中心不再只服务租赁组屋和乐龄公寓的老人家。
在某种意义上,我认同政府的想法,无论贫富、房子大小,还是有很多老人家的生活很寂寞,需要有人关怀和帮助,尤其希望找到一个能让自己参与活动的团体。
这些日子,我帮中心派发传单,为中心转型宣传,在派发传单的过程中,我发现公众并不知道卫生部已推行乐龄综合服务中心模式。我向公众解释中心正在转型,鼓励更多乐龄者到中心参加活动,但觉得这样做事倍功半,费时费力,这些中心不是营利团体,既然是卫生部的计划,受益者以本地居民为主,却没有看到卫生部在媒体上为此广为宣传。
据我所知,乐龄综合服务中心模式增添了“ABC”三个服务元素——活跃乐龄(active ageing)活动、友伴(befriending或buddying)服务,还有护理(care)咨询与转介援助。
但是,我不知道乐龄活动中心在转型后如何展开“ABC”运作,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卫生部没有和这些中心有效地沟通,但更根本的原因是这些中心的人力严重不足。
我在中心做义工数年,清楚中心的资源和人力一直都很紧张,除了政府津贴,它们也接受公众捐款,招募义工帮忙展开活动,令我感到疑惑的是,为何乐龄综合服务中心模式会由慈善机构来执行?义工到中心,就是相信这些机构筛选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中心转型后,只要是60岁或以上的乐龄者都可以到中心活动,还能称为“真正需要帮助”吗?继续到中心做义工还有意义吗?对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公平吗?
根据报道,乐龄活动中心转型后,将服务十几万到数十万乐龄者,政府是否应该多加解释何谓乐龄综合服务中心模式?它和乐龄活动中心又是什么样的关系?活跃乐龄站如何运作,以及政府有什么计划,协助它们增加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