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艺术跨界合作须缜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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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间的艺术跨界合作早已有之,搭得上的,搭不上的,琳琅满目,好不热闹。跨界合作增强了艺术间的互动与交流,是件好事。

记得1979年春节过后,日本指挥家小泽征尔带领波士顿交响乐团,到北京首都体育馆演出。当时的我在中国戏曲学院就读“戏曲音乐一年级”,但兴奋程度绝不亚于就读于中央音乐学院学习西乐的学生。

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踏进中国国门的交响乐团。出于礼貌,乐团除了演出经典西方交响乐曲,也邀请了中国琵琶大师刘德海独奏一曲吴祖强等创作的“草原英雄小姐妹”。刘大师的独奏与波士顿交响乐团的伴奏可谓中西合璧、天衣无缝,是世纪性的跨界,也是成功的跨界。

但是,也有人提出“那是美方出于政治考量的合作(当时还不流行“跨界”一词),一个顶尖自信的乐团是不会轻易允许其他另类艺术同台演出的”。常说任何观点都是片面的,没有叫真的必要。

不过,此种说法也不无道理,卡拉扬带领的德国柏林爱乐交响乐团在国际上登峰造极,我的确没有听过他带领乐团经常与其他艺术形式跨界合作,这不但是卡拉扬的高傲,更是乐团的自信。这种高傲与自信,是建立在对本身高质量艺术水平要求之上的自然流露。追求自身艺术的高质量,并没有错。

经过缜密策划的艺术跨界是可取的,就像新加坡多元艺术家陈瑞献,他的诗、他的书法、他的画功,与新加坡华乐团在滨海艺术中心的碰撞,诗、书、画、乐吟唱《神曲》。那晚本不起眼的“榴梿壳”也似乎升华到了神的境界。除了华乐团音乐总监叶聪策划的功劳,同样重要的是陈瑞献的诗、书、画样样过硬,绝非是强项提升弱项。

提起艺术以“强项提升弱项”,我所领导的新加坡华族戏曲协会的确遇过类似的善意情形,不妨与大家分享。有很多音乐、舞蹈、戏剧艺术团体在逐渐成熟阶段,为力求早出位及提高知名度,多次邀请我会艺术总监黄萍粉墨登场,以经典京剧片段“跨界”植入表演中。当然此举是善意的、积极的,而且演出后也多次说“黄老师的加入提升了我们的演出水准”,我们也发自内心地表示由衷的感激。

但是,就事说事,有些演出的跨界在策划上的确不够缜密,就像坊间说过“种族和谐并不是把华、巫、印等各族舞蹈掺杂在一起,就是和谐了”的道理一样,要经过缜密的策划,专业的编排,使形式及内容合理地水乳交融在一起,才算是成功的艺术跨界合作,才算“搭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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