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申请租赁组屋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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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建屋发展局成立的最大宗旨就是帮国人解决居住问题,并通过出售或租赁组屋来达成这一目标。

我是个乐龄的失业者兼破产者,靠公积金储蓄以每月320元在人家的客厅租个床位,多次向建屋局申请盛港、榜鹅和万国的租赁组屋都不果,给的理由竟是:因为你五年前曾卖组屋赚了一笔钱,所以失去资格,而且也申请到新的老人公寓,是有能力购买组屋的人;租赁组屋的数量非常有限,只能给没能力买组屋的人申请。

我三番四次地说明困境:我确是卖组屋赚了钱,但因投资失败成了破产者。我虽申请购买老人公寓,但首期是用公积金存款支付的。当老人公寓在四年后建成,我必须还余额11万元左右,这笔钱要从何处来还不知道,因为公积金存款到时已所剩不多。

本着排号抽中很不容易,不申请白不申请,所谓船到桥头自然直,是抱着先申请再说的心理,我实际上是一个没能力拥有组屋的人。我反复强调这点,但建屋局就是听不进去。

一个70岁失业又破产的老人家,申请租赁组屋被无情拒绝,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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