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表演是不少大城市的景观,艺人在人潮集中的地方表演,收获掌声与打赏,更希望被“星探”相中,让艺术生涯更上层楼。
新加坡开埠以来就有自己的街头表演,包括说书人和歌台演出。跟早期的街边流动小贩一样,这种自发的活动随着城市发展,逐渐得接受规范和管理。就像环境局监管小贩中心的摊贩一样,管理街头表演者的任务落在了国家艺术理事会的身上。
艺术表演跟贩卖熟食毕竟不同,前者本质上带有自由的气息,随意性更大。当然,这跟城市管理的要求存在矛盾,也就必然得有妥协之道。艺理会跟街头表演者还须要磨合,一方面确保艺术的自由气息得到尊重,另一方面兼顾其他利益攸关方,如街坊邻里和表演场地周边商贩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