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26日刊登的朱劲崑读者投函《应立法强制餐饮业者戴口罩》:

我们谨此澄清,食物处理人员在准备食物时,须继续戴口罩或防飞沫口罩(spit guard)。这是出于卫生理由,以防止食物在处理过程中受到污染。正如朱先生所指出的,在食物准备过程中保持卫生是很重要的。食物处理人员必须戴口罩的规定自2020年起实施,并将继续作为食肆申请营业执照的部分条件。

这项规定适用于在所有零售食肆,包括小贩中心、巴刹、咖啡店及餐馆售卖及准备食物者,舀取食物的小贩和咖啡店助手都须戴口罩或防飞沫口罩。将食物端给食客、收钱或从事清洁工作的人员则不必。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共同责任。餐饮业者必须遵守执照条件,继续戴口罩或防飞沫口罩,以防止食物被污染。食品局会毫不犹豫地对任何不遵守规定者采取执法行动。

有关食物处理人员戴口罩或防飞沫口罩的更多信息,可浏览食品局网站:https://www.sfa.gov.sg/maskorspitguardrequirements。

新加坡食品局

联合行动署

运营管理部署长

侯秀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