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私宅管委会可制订二手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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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最近就邻里二手烟,与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的再次对答中,重申目前的各种策略和呼吁烟客履行社会责任,并会继续探讨解决二手烟害的做法。然而,此课题近几年来已讨论多次,当局除了重申立场,没有更积极的作为。

邻里二手烟受害者除了现有管道,如透过社区调解中心或邻里纠纷仲裁庭与吸烟邻居协商,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二手烟受害者如何突破目前的窘境呢?组屋住户或许只能认命;私宅住户则或许有一条出路。

根据建筑维修与分层地契管理法令,私宅管理委员会有权制订附属细则(By-laws,简称条例),禁止住户在阳台或窗边,以及公共地方吸烟。分层地契管理法令本就有关于噪音的条例,禁止在阳台或窗边,以及公共地方吸烟,只是将有关二手烟的条例具体列明和合理管制。管委会可在常年大会上提出制订二手烟条例及相关收费的动议。

我就住在制订了二手烟条例的公寓。据我所知,目前至少有七个公寓有此条例。近三年来,制订类似条例的公寓有增加的趋势。

我居住的公寓在执行二手烟条例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邻里二手烟的投诉个案显著减少,烟蒂丢落他人阳台的投诉个案几乎归零。房屋经纪在租约满后,似乎也尽量介绍不吸烟的租户,避免发生二手烟的纠纷。更令人欣慰的是,有了此条例后,常看到烟客到公寓外吸烟,有些甚至在雨中撑着伞吸烟。我认识的一些住在有此条例的公寓的友人也说,邻里二手烟的情况已大为改善。

邻里二手烟危害公共卫生和国人健康。虽然当局一再表示爱莫能助,广大的组屋居民不要气馁,务必要为自己的健康发声。至于住在私宅的居民,应该透过制订二手烟条例的渠道,为自己争取呼吸清新空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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