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组屋供屋主居住” 条规应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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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10月31日刊登的陈利思投函《允许出租整间组屋的弊端》,对非公民能出租整间政府组屋收租养老颇感惊讶。

另一方面,建屋发展局则经常指出,组屋是经过政府大幅度津贴,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因此它每年蒙受亏损。根据刚公布的2021/2022财年年报,建屋局的净赤字达到43亿6700万元。

可见每建造与出售一间组屋,政府得付出一笔可观的津贴,而这须靠强大的国库来支撑。

建屋局在居者有其屋计划的表现可圈可点,或许在实行“组屋是给屋主居住”的条例规定方面,还可以加强。

建屋局应该正视把整间组屋出租的现象。这显示这些屋主不再需要公共住房,也与“屋主居住”的条规不符合。

因此有必要把它们纳入转售市场,以增加组屋供应量,减轻建屋局的建屋负担及减少政府的财政津贴,也能舒缓组屋价格的攀升。

由于通货膨胀与地缘政治的影响,我国的经济与政府的投资收益也将受到大环境的挑战,所以我们更应该开源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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