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工伤赔偿法令设有防范滥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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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智光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19日刊登的刘木添读者投函《应严厉评估工伤索赔申请》:

我们感谢刘先生在投函中所提出的建议。

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赔偿法令(Work Injury Compensation Act,简称WICA)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保护。根据WICA,雇员有权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获得固定限额的工伤赔偿。

雇主和雇员都可申请索赔。索赔程序设有防范措施,以核实伤势是否与工作有关,确保赔偿及时支付,并防止滥用。这包括要求雇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天内报告工伤事故,并在申请索赔时向人力部提供文件。

雇主或雇员也可对索赔提出异议。如果发现索赔是虚假的,或雇员撤回索赔申请,人力部可以命令雇员向雇主或保险公司退还赔偿金。根据WICA,雇员也可被控虚假索赔,并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关于WICA的更多信息,可在https://go.gov.sg/wica-mom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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