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佳节和农历新年将至,超市开始售卖各种应节食品。本月3日,我在武吉巴督大牌451的昇菘超市购物。超市把促销品摆在收银处旁最显眼的地方,我看到一盒原价7.95元的“Raffaello”巧克力只售2.50元,价格优惠,就准备购买。
幸好,我仔细检查了保存期,赫然发现保存期是本月22日!更不可思议的是,促销品的海报竟然写着到本月31日。这款巧克力的保存期根本撑不到圣诞节,更不可能到31日。
若没有查看保存期,直接买了送给亲朋戚友,他们过了圣诞节招待其他访客或转送他人,别人吃坏肚子,要跟谁索取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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