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1月11日陈丽珠在《联合早报·交流站》的投函《组屋超市无法使用邻里购物券》后,颇有同感。
我也是在领取社区发展理事会邻里购物券后,到榜鹅东住家附近的邻里超市使用,谁知收银员却在我付钱时说,不接受邻里购物券。头两轮发放的购物券都可以在这家超市使用,但这回却不能,让我很纳闷。
我也想知道,有关当局是以什么准则来决定哪家超市可以参与邻里购物券计划。扩大选择是好事,但为何不让邻里超市继续参与呢?除了便利省时,这家超市也如陈读者所言,各类物品的价格比大型连锁超市便宜许多。最重要的是,它就在我家附近,方便我这个年长者把一袋袋东西提回家。
我希望有关当局考虑让邻里超市继续参与邻里购物券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