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公众应使用合规活跃通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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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2月13日刊登的罗荣华读者投函《管制不合格电动代步工具电池》:

电动个人代步工具(PMD)或电动脚踏车(PAB)等活跃通勤工具的火患,通常是由电路或电池的电气异常引起的。这可能是由于电动器材损坏、过度充电、使用不兼容的充电器或电池,或对工具进行改装造成的。

陆路交通管理局对这类工具有监管规定。PMD和PAB须分别符合UL2272标准和EN15194标准。这些标准规定活跃通勤工具须通过一系列测试,包括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只有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进口到新加坡供公众使用。此外,电动踏板车须注册和定期接受检查,以确保它们没有被非法改装。

当局定期对违规用户和零售商采取执法行动。去年有约1000部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被没收。若使用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会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会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尽管与活跃通勤工具相关的火患减少约三分之一,从2021年的63起降至2022年的42起,但在组屋区的公共空间发生了更多活跃通勤工具引起的火患,2022年就有12起此类事件。我们谨提醒物主,在走廊和逃生楼梯等公共空间停放活跃通勤工具会有火灾风险,因为发生紧急情况时,这些工具会阻碍居民的逃生通道。根据市镇理事会的附属细则(by-laws),它们会对这类违反防火安全条例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发出违例通知,或移走或扣留有关工具。一旦定罪,违例居民会被罚款最高5000元。

由陆交局和新加坡民防部队联合成立的活跃通勤防火安全小组将继续努力,提高公众对使用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的危险性、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提示,以及如何正确处理PMD和PAB的认识。公众能在民防部队网站(www.scdf.gov.sg)上,找到包括安全充电做法的更多信息。

保护我们的家园和邻里免遭火患,人人有责。我们吁请物主尽己之责,只使用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以保障自己、家人和社区的安全。发现火灾隐患的居民,请通知有关的市镇会和管理公司,或通过myResponder应用向民防部队举报。

活跃通勤防火安全小组联合主席

陆路交通管理局

车辆服务组总署长

谢明德

新加坡民防部队

行动处处长

蔡思捷助理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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