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梁舜杰
《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22日刊登郭洁玲读者投函《防止电子付款失误建议》,我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在进行电子支付时,之所以会填入错误的金额,是因为各种电子支付应用没有统一的金额输入格式。
譬如说,用PayLah!付3元,须打小数点,即输入3.00,若是用FavePay就不必打小数点,而是直接输入300。
经常用FavePay的人,如果第一次在小贩中心用PayLah!付款,很可能会惯性地输入300来付3元,结果就因为没有打小数点而错误支付300元。
所以,希望有关当局能够统一所有电子支付的金额输入格式,以免大家在使用电子支付时不慎出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