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各方应共同努力打造美好安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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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22日刊登的曹彦菲读者投函《玩烟花棒须申请?》:

公寓内的游乐场及其他设施,是管理公司管理和维护的部分共用设施。在这一个案中,我们相信曹女士是担心点燃的烟花棒是否会破坏共用设施,或可能对玩烟花棒者造成危险。她提到,玩烟花棒时,大人有在一旁监督,因此,当保安人员上前要他们停止玩烟花棒时,他们感到惊讶。

保安人员可能是担心在共用设施玩烟花棒所构成的风险。他应是为了居民的利益,而代表管理公司行事。

曹女士提到,她曾在节日时看到孩童在公共场所玩烟花棒,而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管理公司可考虑制定附属细则(by-laws)或发出指导方针,说明在共用设施玩烟花棒的相关事宜,以避免居民产生混淆和误解。有关的保安人员在与居民沟通时,应向居民解释原因及公寓的现行条例(如有的话),以更好地处理情况。

分层地契管理协会致力于培训分层地契管理代理人,并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探讨分层地契发展项目的最佳做法。附属业主(居民)、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代理和服务提供商等利益相关者,应共同努力,使公寓成为更美好、更安全的社区生活家园。

(作者是分层地契管理协会会长张宝商,秘书刘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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