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2月2日刊登的方苇莼读者投函《成年子女应给父母家用》后,我也想谈谈自己的经验。我曾经向儿子讨过家用,当时得到的回应是:“为什么要给?”我听了当下傻眼,于是就对他进行思想教育。经过一番辩论后,儿子终于无奈地向我屈服。虽然知道他并不认同我的观念,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心软妥协,反而更坚持我的做法与教育理念。

我只能说时代不同了,很多传统家庭价值观,已无法在年轻人身上找到。关于家用的事,儿子曾告诉我,他跟其他年龄相仿的同事讨论过,得出的结论也跟他最初的想法一样,就是为什么要给家用。他认为不给家用的大有人在,那些即便有给的,也就意思意思给一点,不像我狮子大开口,要那么多。我当时是因为气坏了,一时口快要多了。

我跟儿子说:“男人要有担当,要能养活妻儿,跟你讨家用,不是因为妈妈爱钱,而是希望看到你的孝心。其实不管数目多寡,这个动作还是得养成。”或许因为不是清贫家庭出身,他无法意识到父母的辛苦,没想到要慰劳与孝敬父母,导致他们这一代,认为给父母家用是不合时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