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月16日刊登的陆昱斌读者投函《申请与执行持久授权书应简化》:

我们感谢陆女士的投函。

有了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简称LPA),一旦授权人(donor)丧失心智能力,家属和亲人可以处理授权人的财务和个人福利事宜,减少行政上的麻烦。例如,银行、医生和中央公积金局和建屋发展局等政府机构,在须要进行交易和做出决定时,可能会要求家属和亲人证明有权代表丧失心智能力的授权人行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出示LPA。

使用LPA无须聘请律师。不过,被授权人(donee)必须提供医药报告或医生备忘录,证明授权人已丧失心智能力,才能使用LPA与第三方机构交易。如果没有LPA,就必须向法庭申请委任一名代理人(deputy),过程费钱、费力和费时。

拟定预先护理计划(Advance Care Plan,简称ACP),可以让亲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当事人无法表达的情况下,了解他所希望的护理方式。通过LPA和ACP,个人指定的决策者可以根据LPA所授予的法定权力,按照记录在案的护理选择做出决定。

同样,立遗嘱可以确保个人在去世后,有关资产分配和子女照顾的意愿得到落实。立遗嘱可以让个人遗产得到更快的处理,并将受益人之间发生纠纷的风险降至最低。有意者可自行或在第三方的协助下立遗嘱。遗嘱认证程序由法庭管理,以确保遗嘱在执行人获得处理死者遗产的法定权力之前是有效的。

我们鼓励公众制定LPA、ACP和遗嘱,让自己和亲人更安心。制定LPA表格一(适用于希望授予被授权人一般权力但有基本限制的授权人)的新加坡人,在2026年3月31日前可豁免缴交LPA申请费用。

公共监护人办公室(Office of Public Guardian)与各个伙伴合作,在全岛各地举办路演活动。我们希望陆女士能够参加即将于3月23日和24日在大巴窑建屋发展局中心举办的路演活动。欲了解更多即将举办的活动的信息,请浏览www.giftofcertainty.gov.sg/events/。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公共监护人办公室公共监护人曾意玲,律政部法律政策组总司长周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