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23日刊登的杨忠伟读者投函《餐饮业“++”式标价应与时俱进》:

在饮食业,一些商家选择在账单中包含服务费。此类服务费不是政府规定的,而是由这些商家自行决定收取的。

所有消费税注册商家,都必须向公众展示含消费税的价格。收取服务费的餐饮和酒店场所,则可展示不含消费税的价格。这是为了方便它们的业务运作,让它们无须展示堂食和外卖的不同价目表,或在免收外卖订单的服务费时重新计算价格。不过,这些食肆必须在显眼处注明,告知顾客所展示的价格不含消费税和服务费。希望提前让顾客知道全价的食肆,仍可选择展示包含服务费和消费税的价格。

我们感谢杨先生的反馈。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处长(企业传播)黄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