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案件再次凸显公务员行为准则的重要性:不得收受价值超过50元的礼物;若收下则必须申报,并须支付相应的市场价。这起案件也引发关于非公职人员收礼的讨论。

在商场、职场等,送礼收礼相当普遍,尤其在名人和网红圈,随着人气的提升,他们收到商家赠送的礼物琳琅满目,小到月饼、免费餐食、汽油券,大到演唱会门票、奢侈品等,数额可能高达数万元。

这些“公关礼物”的透明度令人担忧。究竟哪些礼物须要申报和纳税,目前仍处于灰色地带。

一些网红通过产品推广获得报酬,即使没有直接收取现金,但收到昂贵的礼物,是否也须要报税?社交平台上,经常能看到艺人或主播享受免费的美食和出国旅行,这些隐性收入的价值,是否也应该申报?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应该明确相关规定,清晰界定哪些礼物必须申报。虽然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已明确禁止收受任何礼物,但对于非公职人员而言,这方面的界限依然模糊。媒体经常报道艺人、主播等公众人物的高收入,但鲜少提及他们的税务责任和相关指导。更清晰的规定能避免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

期待当局能尽快制定明确的规则,确保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安心工作和生活。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不仅能保障公平竞争,也能提升公众对各个行业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