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前阵子审理一起发生在2020年的交通事故。根据报道,57岁的男驾驶没注意路况,撞飞违规过马路的15岁少年,导致少年头部重伤过世。男驾驶被判坐牢两个月和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这一判决引起不少网民的同情,认为我国的法律过于偏袒行人。少年不遵守交通指示,在红灯时冲出马路,被车撞致命,确实有错在先。司机未能注意路况撞死少年,双方都有疏忽。少年死了,司机被严判,显得不合情理,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是否过于偏袒行人的质疑。
我国地小车多,每天有大量车辆穿行,行人也时常与车争道。因此,要求司机全神贯注驾驶,良好操控车子是必要的。铁与肉相碰,碎裂的必然是肉体,所以保护行人是首要的。
作为司机,最基本的要求是很好地控制车辆,在公路上必须全神贯注。不论是人或动物,都不应撞到,这是负责任的驾驶态度。
例如,后面的车辆尾随太近,若前面车辆紧急刹车,后车措手不及撞上前车,错在后车司机,这应该被严惩,合情合理。虽然是突发事件,但后车司机未能好好掌控车辆,也是有错。同理,有人突然冲出马路,也是突发事件,考验司机的反应和车辆掌控能力。超速和酒驾会导致司机难以控制车辆,因此属于违法的危险驾驶行为。
不遵守交通指示,不在行人过道过马路,甚至在红灯时硬冲出马路,都是应严惩的行为。我国法律对这种违法行为有制裁,但这不意味着司机可以因此撞人而免责。所以,严惩撞伤致死行人的司机,是因为他们可能没有专心驾驶、未注意路况、缺乏驾驶经验、超速驾驶、缺乏耐心或赶时间等因素。
换句话说,我国的法律并不存在过于偏袒行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