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驾车者的许多危险驾驶行为是酿成车祸的主要原因。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交通事故并非仅仅由驾车者的鲁莽行为所致,还有另一个群体同样须要关注,那就是行人。行人的一些行为可能给自己和驾车者带来潜在危险,甚至导致交通事故。

行人最让人费解的行为之一,就是不走人行道而走在车辆行驶的马路上。明明马路边有宽阔、树荫遮蔽的人行道,却为何偏要行走在马路上?

行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之二,就是过马路不管红绿灯。一种情况是有交通灯的地方,有些人过马路根本不理“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交通规则,更有甚者,在红灯情况下不停下,甚至都懒得转头看看是否有车来,就大摇大摆地过马路,结果是疾驰而来的车辆必须鸣笛警示。这种不顾自己生命安危还影响马路上正常驾驶的行为,真的让人无语。

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地方没有交通灯,但可能走一段距离就有交通灯或斑马线,有人却为了少走几步,在没有交通灯和斑马线的地方过马路。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也严重影响驾车者。而且,这些过马路的行人,也不是趁没有车时急速越过,而是踱步穿行,一副在公园溜达的悠闲状。

行人的第三种危险行为,是在一些人车共用的地方,缺少安全意识和礼让精神。在一些小区或者停车场,行人和驾驶者通常共用有限的空间,车辆要行驶,行人也要行走,因此互相礼让才能安全顺畅。比较安全的做法,就是驾车者放慢速度,行人也尽量靠边走并留意往来车辆。但有些行人却把马路当成人行道,非得走在路中间,有车来了也不靠边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完全不看路况,埋头行走或边走边看手机。

我曾在自己居住的小区,看到两名女子一起散步,并排走在路上。后面来了一辆车,司机鸣笛示意她们靠边一点,但两人头也不回,还是边走边聊,占据半边路不让,那辆车只好跟在她们后面慢慢行驶。她们须做的仅仅是往路边一前一后行走几步,车辆就可顺利通过。人车共用的地方不代表行人一定优先,更不代表可以不顾自己和驾车者安危,霸占本不宽敞的道路,把公共区域当成自己的“领地”。

车祸一旦发生,轻则受伤发生纠纷,重则丢命。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与驾车者行为有关,行人的不负责任行为,同样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所有公路使用者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公路安全习惯,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