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19日发表的陈汉成投函《工伤后的职场考验与反思》,我深有同感。作为一名退休安全官,我认为厂方在处理工伤事故方面确实存在改进空间。
一、呼叫救护车:
投函指出,厂方拒绝叫救护车,而选择用自己的车辆送伤者去医院。厂方当然可以根据伤势,选择最合适的交通工具,但这可能会影响伤者的救治优先级。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救助,并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二、向人力部报告:
投函指出,厂方没有向人力部报告工伤事故。如果厂方是为了掩盖真相、逃避责任,这不仅令人质疑其安全管理水平,更与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的宗旨背道而驰。厂方或许因此保有完美的工伤记录,但却对降低工作场所风险视而不见,这可能导致更大的安全隐患。
关于厂方对老员工的歧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核心。如果厂方是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伤记录,以获得奖励或其他利益,无论伤者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他们都可能采取同样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