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了卜清森在2月1日《联合早报·交流站》的投函《农历新年不是阴历新年》,我有以下看法:

一、农历新年的定义不容置疑:

无论是华人社群、越南还是韩国,目前庆祝的新年都应称为“农历新年”。“农历”即“农民历”,正月初一的标志性意义早已为这些文化所认可。例如,卜先生也提到,韩国的 Seollal 就是农历(旧正)的第一天。因此,对“农历”这一术语本身,理应没有争议。

二、农历的计算方式:

农历主要依据月亮运行计算,尽管参考一些阳历因素,但始终不是以太阳的运行为主来推算。虽然农历包含二十四节气的标注,但二十四节气源自太阳运行,与农历新年并无直接关系。如果完全依赖节气或风水学角度,那么新年应从“立春”开始,而非正月初一。然而,事实是,人们普遍在正月初一庆祝新年,而这一日期每年都会变动,正是因为它基于月亮的运行而非太阳。因此,我们不能因农历中有闰月或部分阳历成分,就否定它属于阴历范畴。

三、文化包容与全球化视角:

进入21世纪,世界各地文化交融,彼此理解与包容才是主流趋势。我们应在文化交流中保持开放心态,而非执着于强调某一文化的优越性。文化的多样性不应成为割裂,而应是相互尊重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