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小姨子和小舅子因处理岳母的遗嘱发生激烈争执。岳母健在时,曾去律师事务所立遗嘱。小舅子当时提议,为了方便处理遗嘱事务,遗嘱执行人与受益人只须指定他一个人;岳母也交代,她去世后,小舅子须将遗产平分给三兄妹。

然而,事情并未如预期发展。岳母去世后,小舅子突然表明母亲的遗产只归他一人,我太太和小姨子分别只得到总遗产的4%。

遗嘱在法律上是具有约束力的白纸黑字文件,但当亲情与金钱发生冲突时,亲情往往败下阵来。面对一大笔财富,人类最原始的贪婪本性往往暴露无遗。

到底该不该立遗嘱呢?2020年,澳门赌王何鸿燊去世,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或许他意识到无论如何分配,家人总会有异议和不满。果然,财产分配引发家族争议,最终家族达成协议,赌王的最后一局仍是赢家。

在新加坡,专业律师建议,立遗嘱能确保遗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因为如果没有立遗嘱,资产将按照《无遗嘱继承法令》分配,未必符合逝者生前的想法。

理论上,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遗嘱完全依照个人的考量、亲情深浅和直觉判断而定,理论上不受外界干扰,但也可能受到他人影响、怂恿或误导,导致立下带有争议或偏袒的遗嘱。

无论最终结果是不是圆满,往生的人都无能为力,遗嘱却给家人留下永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