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女童江雨惠(洋名梅根)惨遭虐待致死,最终被焚尸掩盖罪行。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震惊社会。令人痛心的是,尽管她就读的学前教育中心曾注意到她身上的伤势,中心所属的社会服务机构社工也曾向幼儿培育署提交报告,然而通报内容却未能充分传达情况的严重性,导致当局错失及时介入的关键时机。在江雨惠退学后,社工与外婆多次尝试联络她的母亲符丽萍均未果,直到梅根生父江伟南因久未见女儿,上警局报案,才揭发这起命案,但为时已晚。

这起事件暴露出当前儿童保护体系,在处理高风险个案时存在的结构性漏洞。《海峡时报》4月8日刊登的读者投函指出,社会不应将责任仅归咎于个别家长或前线人员,而应从制度层面展开深刻反思。儿童保护从来不是某一个机构的专责,而是须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公众共同承担的集体责任。

文章指出,我们不能再将虐待儿童视为私事;当我们看到不该发生的事情时,都必须挺身而出,采取行动。

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整个社会对于家庭暴力和儿童虐待的态度须要改变。长期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根深蒂固,许多邻居即便察觉异样,也往往选择沉默以避免麻烦。然而我们必须知道,儿童的安全不应仅仅被视为家庭私事,而是全社会必须共同承担的责任。

当我们听到邻居家传来孩子长时间的哭喊或其他可疑动静时,绝不应只是摇头叹息、袖手旁观。我们应主动关心,必要时更应果断报警。因为与其事后悔恨,不如当下挺身而出。一个及时的举动,或许就能挽救一条幼小的生命。

“远亲不如近邻”——这句古老的谚语,在今日更应成为我们的警示与提醒。在呼吁制度改革的同时,也让我们每一个人自省:当危险就在眼前,我们是否愿意成为那个愿意出手相助的“近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