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早上9时15分,我吃完早餐后,驾车沿新樟宜路上段经过勿洛十字路口,准备回淡滨尼的家。路口绿灯亮起,指示我可以直行,坐在旁边的太太也再三确认,信号灯确实是绿色。
然而,就在我驶入十字路口的一瞬间,一辆黑色七人座轿车突然从右侧转道到左边,几乎擦着我的车尾掠过。这突如其来的惊险一幕,让我们大为震惊,不禁捏了一把冷汗。倘若我晚几秒钟驶入路口,恐怕已命丧当场。
我要严厉谴责这种鲁莽驾驶的行为。这种漠视交通规则、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做法,绝对不可接受。尽管法律对危险驾驶设有严厉惩罚,但一旦事故发生,生命往往无法挽回,代价沉重而无可补偿。
呼吁所有驾驶者:上路时,除了顾好自己,更要时时刻刻为其他道路使用者着想。保持警觉、遵守规则,因为“一次事故,已是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