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到医院或诊疗所看病,总会看到一些身体健康、行动自如的病人,滥用行动辅助工具,占用本应留给真正有需要者的空间和资源。

我是一名年迈的残障人士,经常须要到医院或诊所看诊,我都借用医院提供的轮椅,既安全又能避免在拥挤的环境中与他人发生碰撞。然而,有些人却驾着电动代步工具(如电动滑板车、电动轮椅等)在医院内随意穿梭,速度极快,不顾周围病患的安危,容易造成意外。

根据《联合早报》今年3月的国会新闻报道:所有个人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使用者,从明年第一季起须持有医疗证明,也须把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六公里以内,以遏制代步工具滥用问题持续泛滥,打造更安全的通勤体验。

从今年第四季起,助行车用户可在例行检查时,找医生或职业治疗师取得行走不便等医疗证明。这仅针对助行车,不影响行动辅助轮椅。

我能理解,一些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年长者,出门时确实须要依靠电动辅助工具代步。然而,这类工具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医疗机构中被严重滥用,相关单位有责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这些鲁莽、不顾他人安危的行为,老人和小孩最容易受害,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