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5月19日的报道提到,有公积金存户建议把退休辅助计划的提款年限延长至20年。我对此深有同感。

从我70岁起,公积金局每月开始发放退休金,直到80岁为止。可是,我目前仍有工作收入,孩子也帮补家用,暂时并不须要提取那么多退休金。然而,一旦到了80岁,若存款用尽,我又该如何维持生活?

我曾向公积金局建议,希望把提款年限延长至80岁之后。毕竟在70岁至80岁这段期间,我未必需要那么大笔的支取。可惜,所得到的回复是规定不能更改。

我认为,公积金局应认真看待《联合早报》的报道,重新检讨退休辅助计划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对提款期限与灵活度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