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5月14日《联合早报》一则报道——《涉法院外吸“丧尸烟弹” 13岁少女与卖家夫妇助查》,我感触良多。我的一名好朋友A,也因儿子吸电子烟而身陷无尽的焦虑与痛苦。
A离婚了,17岁的儿子随前夫生活。儿子因为无法接受父母离异,影响学习,最后辍学,还因抽电子烟误入歧途。
一次在农历新年期间,A的前夫深夜10时忽然跑到她工作的地方,气急败坏地说:“你现在立刻去看你儿子,我已经管不了他了。”A不明所以,急忙带我一同赶去她前夫家。一进门,我们就看见她儿子神情恍惚、步履不稳,满口粗话,甚至挥拳怒骂父亲——只因父亲扔掉他的电子烟。A眼泪夺眶而出,我们一边安抚一边劝导,可少年根本听不进去,反而咆哮着:“把烟还给我!”当我说要报警,他竟威胁:“你敢报警,我就打你!”
另一次,A为儿子准备晚餐,叫他到家里吃饭。他来了,却把自己锁在厕所里,迟迟不肯出来。A担心出事,强行开门,发现他已昏倒在地。她惊恐万分,赶紧报警和叫救护车。检测结果显示体内无毒,尽管警员在地上发现电子烟,却无法将他强制转介至戒瘾中心。又有一晚,深夜12点多,警察来电通知:她儿子在沟渠边昏倒,不过依然没检测出他体内有毒。
后来在议员的协助下,A的儿子重返校园,并在假期出国探亲旅游,暂时脱离电子烟。但A依然提心吊胆,害怕儿子再次重蹈覆辙。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不能强制转介这样的青少年,到相关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电子烟对青少年的身心危害极大,越早介入治疗,越有可能将他们从深渊中拉回。
根据5月16日《联合早报》的另一则报道,我国去年因持有和使用电子烟被捉的人次写下新高,达1万4688人次;其中,吸电子烟被转介到卫生科学局的学生案件有2068起,较前年的955起增加一倍,涵盖小学生至高等学府学生。单在今年首三个月,吸电子烟被转介的个案就有505起。
电子烟不只是个人问题,而是关乎家庭稳定与社会健康的严峻危机。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栋梁。我们应该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协助他们脱离瘾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韩非子·喻老》有言:“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若我们继续忽视这缕“烟”的侵蚀,未能及时保护本应茁壮成长,将来可为国家所用的孩子,将是国家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