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良我先生在5月10日《联合早报·言论》发表《凡是不可说的,都应该保持沉默》一文。他针对《联合早报·交流站·青年视角》4月23日刊登的黄思涵同学投函《我们真的能这样说话?》,劝勉了这名学生,但最后以维特根斯坦名言“凡是不可说的,我们都应该保持沉默”作为答案并结语。但什么是“不可说”的?章先生并未明确说明。我担心,不只是黄同学,许多读者也同样感到困惑,因此想回应一下。

“不可说的”可以有几种理解:

第一种是语言与理性所无法触及的经验、真理或存在。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是这么解释的:语言的边界即是思想的边界,伦理、美学、形而上学等终极问题超越语言之所能,只能“显示”,而无法“言说”。

第二种是因涉及机密、禁忌或个体隐私等因素不可公开言说。

第三种则是造谣中伤、无中生有的诬蔑性言论。这类言语不仅不该说,也应依法制止。

这三种当中,真正“不可说”或不应该说的,是后两者。只有第一种是维特根斯坦的本意,但在公开理性的讨论中,这种“不可说”属于哲学范畴,还不宜简单套用于公共事务。

黄循财总理在新内阁宣誓就职后说,希望国人积极发表意见,提出想法。新加坡的未来,由我们携手打造。这是对言论空间的积极肯定。世间值得讨论、须要讨论的议题何其多,若动辄以“不可说”为由保持沉默,便可能沦为“沉默的大多数”,对社会发展无益,甚至有害。

因此,同学们可别错误理解了“不可说”的含义。它不该被模糊化、泛化,更不应成为压抑意见或拒绝沟通的借口。我们所需要的是更多理性、负责任的公共对话,而不是将沉默误当成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