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6月23日刊登的符汶法读者投函《加强取缔违规重型车辆》:
交通警局非常重视重型车辆超速驾驶的问题,因为重型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引致严重伤亡。防止超速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安装限速器。
最高装载重量(maximum laden weight)超过1万2000公斤的货车,以及最高装载重量超过1万公斤的公共服务车辆,须安装限速器。从2026年1月1日起,最高装载重量介于35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也须分阶段安装限速器。
所有重型货车,包括罗厘,必须在陆路交通管理局授权的检查中心接受定期检查。车龄10年以下的货车每年检查一次,车龄10年以上的货车则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法律规定必须安装限速器的车辆,若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将无法通过检查,也就无法更新路税,不能在路上行驶。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限速器,或限速器被动了手脚的车辆的司机,首次违规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或坐牢最高三个月。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高六个月。
交通警局定期对重型车辆采取执法行动。在今年5月和6月开展的行动中,我们检查240多辆重型车辆和轻型货车,并对60多起超速违规行为采取行动。
重型车辆的司机若被发现超速驾驶,也须将车辆送去接受额外检查,以确保车辆已按法律规定安装限速器。
新加坡警察部队公共事务局助理局长(媒体联络署)林志豪警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