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新明日报》报道,有屋主在组屋墙外悬挂花盆引发安全担忧,屋主回应称“如果有人不放心可沟通,乐意配合移动,但一直无人上门谈”。屋主这番回应背后的逻辑令人难以认同。

首先,确保悬挂物安全的首要责任在于屋主本人,而非依赖于邻居发现问题并主动上门提醒。邻居的沉默或未投诉,绝不等于安全隐患不存在或行为被默许。

再来,屋主似乎认为,只要没人明确说“不可以”,他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这是一种危险且不负责任的逻辑。许多潜在危险行为(尤其涉及公共区域安全)可能因为邻里顾忌、怕麻烦或暂时未出事而无人投诉,但这绝不证明行为本身是安全或可接受的。公共安全不能建立在“没人反对”的基础上。

第三,屋主强调“无人沟通”和“乐意配合”,但潜台词却隐约透露出一种“你不来找我,出了问题别怪我”的意味。试想,如果花盆真的不幸坠落伤人,责任真的能因为“邻居没来沟通”就免除吗?高空坠物的责任,首要在于物品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屋主的回应,反映出一种对公共安全责任的认知偏差:将个人便利置于公共安全风险之上;将保障安全的责任不当地转嫁给可能受影响的邻居;用“愿意沟通”的表态,掩盖本身行为可能已逾越合理使用公共空间的界限。

维护组屋公共区域的安全,是每位居民应尽的义务,不能以“无人当面反对”作为忽视潜在风险或推卸责任的借口。邻里坦诚沟通固然重要,但遇到涉及公共安全的潜在隐患,居民更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如市镇理事会)反映,由专业部门依据规则评估和处理。毕竟安全至上,容不得侥幸。